“支宁人”是一群人共同的名字,“支宁人”是一代人的光荣和梦想!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不忘初心,更好地留存历史记忆,弘扬五湖四海支宁人献了青春献子孙的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现决定举办“松鹤杯”支宁人纪实摄影大赛,以图片形式宣传报道一代支宁人的光荣和梦想,从一个侧面展示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一、主办支持单位:宁夏画报社、宁夏法治报社、银川日报社、阳光出版社、银川松鹤陵园有限公司、宁夏阅海养老中心。
二、参赛范围:全国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10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优秀奖以上等次作品36幅(组),其中:一等奖1幅(组)奖金5000元;二等奖2幅(组)奖金3000元;三等奖3幅(组)奖金1000元;优秀奖30幅(组)奖金300元;纪念奖若干幅(组)奖品。
获优秀奖以上等次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凡入选作品作者均颁发纪念奖证书及奖品。作品评选结束后,将以此为基础举办“我的青春之歌——五湖四海支宁人”影展,同时《宁夏画报》《宁夏法治报》《银川日报》精选部分作品编发“大赛专辑”。
五、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支宁人主题,聚焦五湖四海支宁人的光彩光亮,记录他们的酸甜苦辣,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
2.参赛作品风格和体裁不限,欢迎支宁人本人及其亲属提供有历史价值的老照片。
3.投稿方式:网络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4.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表,并提供15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阐述作品创意和主题。
5.参赛作品应保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提供非本人原创老照片,须经原作者、收藏者或支宁人本人及其亲属授权同意;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等问题均由投稿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7.获奖作品将统一调取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M),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电子文件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8.大赛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影视制作、录像播映、出版及其他宣传等公益活动,宣传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稿费;作者拥有署名权。
9.大赛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有历史价值的老照片除外)。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10.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属于大赛组委会。
六、投稿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139号出版大厦宁夏画报社“松鹤杯”支宁人纪实摄影大赛办公室;邮编:750001;联系人:钟培源;联系电话:18695162358;投稿邮箱:2291914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