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安机关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公治{2012}748号)精神,依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14年7月9日出具的达政发{2014}129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脱钩改制方案的批复,现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已脱钩改制完毕,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变更为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涉及脱钩改制工作后的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经劳动人事部门采用分配、调动、招聘、安置等方式进入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自己招聘的且具有相关档案材料的工作人员,或与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现因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已脱钩改制完毕,已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变更为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公安局根据《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脱钩改制工作方案》,已于2018年1月26日将尚未与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作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提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公证处,上述所有参与改制的原达拉特旗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及时到变更后的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的新的劳动关系手续及档案材料的变更手续(已办理的除外),逾期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续签订劳动合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
变更后的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停止给其发放工资,将停止给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将视为你们本人自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同意终止劳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们本人自行承担。
达拉特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