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清女士:
你于2010年9月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渑池县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联通公司会盟大道中段联通综合楼房屋,租期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然自2015 年10 月开始你未再支付房租,也不将租赁房屋腾退归还联通公司。联通公司多次以你所留的联系方式同你联系未果,到你住所地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侯桥村(身份证上记载地址),仍不能找到你本人。为维护公司权益免遭损失扩大,同时也为避免你本人的
损失扩大,现公告通知如下:
1.自公告日起满 60 日,双方于2010年9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请你于2018年7月20日前到联通公司缴纳拖欠房租,并将房屋腾退归还联通公司;
3.逾期未办理缴款及退房手续的,联通公司将申请公证机关对你遗弃的屋内物品进行公证并安置,将房屋收回。
联通公司地址:渑池县会盟大道中段联通综合楼
联通公司联系电话 :4818888
联通公司联系人:周先生
特此通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渑池县分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