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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9/3/12 10:15:14

根据工作需要,我分公司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6人,其中(前台部门每部门1人,法律合规部2人),每个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不超过2人。

  

一、常年法律顾问机构资质条件:

1.获得执业许可,且已正常执业3年以上,在其执业区域内同业中业绩优良、无不良从业记录。2.通过上年度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注册。3.限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呼和浩特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二、常年法律顾问资质条件:

1.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本,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2年以上,通过上年度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注册。2.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3.具有金融行业相关案件处理经验。4.具有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经验者优先。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可以经常出差。6.无不良从业记录。7.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三、工作方式: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签订协议,派遣常年法律顾问到分公司坐班,每周5天,按照分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四、顾问费用:采取基础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结合的方式,每人总费用不超过12万元/年,其中基础费用为10万元/年,另外2万元/年考核费用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需出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服务范围:

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2.包括但不限于对资产收购、处置方案、重组经营方案等出具法律意见书;3.参与项目谈判,为公司拟订谈判方案,制作谈判提纲和会谈纪要;4.对收购、处置资产的法律状态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5.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6.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为公司提供法律依据;7.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8.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的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六、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材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4)近3年工作领域内的业绩证明及代表性案例;(5)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6)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4)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lin2@gwamcc.com。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17:00截止。

(三)评审:我分公司将在报名期满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形成面试名单,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者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应聘材料复印件进行面试,我分公司将对各应聘事务所及律师进行认真评审,择优录用。

(四)聘任:经评审确定后,我分公司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录用律师试用期为2个月。

  

欢迎符合应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

  

联系人:赵晨波、林琳;联系电话:0471—6905380、0471—69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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