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注册登记证许可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
(1)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撤销行为导致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海关依法赔偿其直接损失。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注册登记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3、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报关注册登记证许可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
(1)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报关企业或其跨关区分支机构依法终止的;
(3)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报关注册登记证注销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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