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广州嘉恩传祺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截至债权申报期满,共有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51287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23596.92元,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银行存款1.7元,2辆小型汽车(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2项注册商标,1项外观设计专利。除此之外,管理人暂未发现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其他财产。本院认为,因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帐册、文件可供审计,依据现有财产状况及债务情况,可以认定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6月22日裁定宣告深圳市极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