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7月3日裁定受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7月3日指定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8月11日前,向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但债权人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会并表决。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体育中心篮球馆,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网络会议网址为www.cqyzfy.gov.cn(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众服务网),经管理人在债权申报阶段已经核实身份的债权人可自行登录该网址,并点击破产案件网络债权人会议平台,按要求进入系统后参会并表决。特此公告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体育中心北一区1楼
联系人:曾哲、洪靖
联系电话:023-68873039、6887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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