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本院根据郑展文的申请受理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7632786.33元,负债总额为198636604.50元,所有者权益为-31003818.17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而且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2016年11月1日,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常德市金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值为135472825元。2017年5月24日,本院作出(2015)武民破字第00004-2号民事裁定书,确定债权171865773.40元。本院认为,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予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5月25日裁定宣告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破产。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