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澄龙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本院根据债权人芦云香的申请,于2017年2月27日裁定受理开封市澄龙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1号2排;邮政编码:475000;联系电话:13303784800;联系人:李嘉然)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手续。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