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逸:本院受理原告陆涛诉被告纪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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