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八匹马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090529724J,法定代表人:杨其荣):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国税二稽通〔2018〕14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证据事实,可证实你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份,发票金额合计7842396.81元,税额合计1333207.39元,价税合计9175604.20元。拟决定对你公司做增值税进项转出1333207.39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收到本通知7日内,来我局对相关违法事实予以核实确认,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你公司还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联系人:王先生、梅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791307/66790537;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8年4月23日